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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无钱给白血病儿治病状告前夫支付费用
发布时间:2013-09-18 14:41:04


    本网讯(蓝淑君 张行文)  离婚后再婚的前夫李一文忽略了孩子,廖雪主动承担起照顾患有白血病的孩子小凡的责任,开销很大,可李一文未按照约定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和保姆费,廖雪不得已将李一文告上法庭。2013年9月18日,经广西武宣法院判决,廖雪拿到了31000元钱给孩子治病。

    廖雪与李一文结婚后于2004年生育了儿子小凡,因感情不和双方于2009年8月到民政局协议离了婚,双方约定孩子由李一文抚养,儿子往后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均由李一文一人承担,如李一文无时间照看李小凡而托廖雪照看,李一文应当每月支付廖雪保姆费300元。

    双方离婚后,李一文很快再婚,小凡由廖雪照顾,在此期间,李一文只支付了小凡的学费及部分伙食费,没有支付抚养费及保姆费。2011年9月,小凡被确诊患有白血病,被迫退学治病。廖雪带着小凡到处求医,身上的积蓄一掏而空,且无时间工作。李一文也支付了大部分的医疗费,但依然不够。无奈的廖雪,只好将丈夫告上法庭,要求李一文按照双方离婚时的约定,支付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和保姆费共计47000元。

    李一文在法院受理该案期间表示,他已经支付了孩子大部分的生活费用,尽到了义务,在小凡住院期间也支付了大部分的医疗费,所以拒绝了廖雪的请求。承办法官认为,李一文与廖雪在离婚时就孩子抚养问题进行了约定,双方理应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遂根据小凡目前的实际情况,扣除李一文先前已支付的费用外,判决由李一文再支付小凡的抚养费和保姆费31000元。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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