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龚爱爱案9月29日宣判 检方建议判2年半至3年
作者:吴超 白凯 高岗   发布时间:2013-09-27 09:01:24


    记者从靖边县人民法院证实,该院将在9月29日上午将对“房姐”龚爱爱案及其余五被告人公开宣判。

    记者随后电话联系到了“房姐”龚爱爱的辩护人廉律师,廉律师告诉记者,他本人的确接到了靖边县人民法院的出庭通知书,通知他们29号上午作为本案辩护人准时出庭。

   “房姐”案关联被告人神木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张和平的辩护人陕西省东源律师事务所张振平律师给记者打来电话称,神木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张和平也将在29号上午公开宣判,并给记者发来了靖边县人民法院的出庭通知书相关资料。

   9月24日,房姐龚爱爱案在靖边审理结束,法院宣布择期宣判。庭审当天,检方建议法院对龚爱爱量刑两年六个月至三年有期徒刑。当日下午庭审过程中,检方建议法庭对其余5名被告人张新堂、张和平、张志华、王红霞、贺亚玲量刑一至两年有期徒刑。



来源: 人民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