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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中院司法宣传工作再获最高院表彰
发布时间:2013-10-11 13:57:54


    本网讯(粟伟 赵敏)  日前,在湖南全省法院新闻实务工作培训班和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上通报了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和人民法院报社联合下发的法政【2013】253号文件,对全国2013年度在司法新闻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法院予以通报表扬,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因司法宣传工作成绩突出再次获得最高院表彰。据悉,常德中院2012年已获此殊荣,此次受表彰的中级法院共58家。

    近年来,常德中院在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同时,不断拓宽民意沟通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介审判执行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为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法院良好形象做出了重要贡献。常德中院连续五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并多次在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2013年以来,常德两级法院被各级媒体采用新闻宣传稿件共计3193篇条,其中国家级采用1640篇条、省级采用829篇条、市级采用712篇条,电视媒体采用12次,成功推介出了一批全国、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常德法院网1至10月共发布信息1585条,信息发布量连续三个月跻身全国中院前十。2013年两级法院开展庭审网络直播40余场,有效地实现了司法公开。两级法院在《湖南日报》、《常德日报》等主流媒体先后大篇幅报道了常德两级法院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接受监督等方面的工作纪实,获得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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