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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司法的温暖传递到群众心中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法院司法为民工作小记
作者:高英明   发布时间:2013-10-11 10:26:40


    近年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法院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一改过去“坐堂”办案的传统做法,经常组织审判人员下乡镇巡回办案。

    他们针对农村矛盾多发的“双抢”、“秋收”季节和交通不便的偏远山区等情况,开展巡回办案,同时,建立健全与乡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基层干部处理民间纠纷的联动机制,设立了一批审判联络站,聘请了100多名民事案件信息员,全区形成横成片、直成线的民事纠纷调处网络,增强了化解矛盾的时效性。

    统计表明,今年前9个月,巡回审结各类案件1000余件,庭前调解各类纠纷400余起。

    随着区内一些重大工程建设如火如荼地展开,征地拆迁任务繁重,由此产生的行政争议案件陡增。特别是对国土部门申请强制拆迁的几起行政案件,该院高度重视,院长鲁祖方提出了“农民利益为重,思想工作为先,诉讼协调为优”的办案原则后,大家认真细致做好工作,在较短的时间内,把一起起拆迁难案巧妙化解了,使“拆迁钉子户”高高兴兴自动拆房腾地,最终以申请人撤回申请而结案,保证了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几年前,为了使司法为民工作落到实处,针对那些家庭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区法院恳请区政府每年拨出专款,设立了政府司法救助基金。在平时的实践中,区法院的工作人员走村串户,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仅今年上半年,他们依程序发出的司法救助款就达23万元,对家庭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428人次,减免缓交诉讼费百余万元,真正使家庭困难的当事人也打得起了官司。

    逆江坪乡高峰村位于偏僻的地方,村里有一位82岁的王老太太与两个儿媳不和睦,村组干部多次调解未果。王老太太几次欲下山到法庭状告两个儿媳,要求儿媳尽赡养义务,但都因为山高路远而作罢。今年6月初,黄土店法庭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当即决定去调查。

    庭长李丕带领3名年轻法官步行10公里山路,来到王老太太家,晚上借宿在王家,白天在村干部家搭餐,连续两天两夜做王老太太一家人的劝导工作,最终成功调和好了王老太太母子和婆媳关系,使王老太太的赡养生活条件有了保障。当法官们要离开下山时,王老太太感动得直流眼泪。

    村民老周的儿子在几年前的一起交通事故中致大脑神经损伤,几乎成植物人。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交通肇事案,肇事司机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20余万元。但肇事司机家境贫困,出狱后法院穷尽一切办法也未能执行到赔偿款,为此,受害人的父亲准备将伤残的儿子拉到区政府,要向区政府讨要赔偿款。

    面对这一特殊情况,区法院通过多种渠道,先后筹措到了5万余元司法救助款,同时又发动法院干警捐款1万多元送到受害者家里供治伤急需。经过武汉同济医院2个月的治疗,受害者的伤情明显好转,身体逐步得到恢复。如今,周老汉一家人一讲起法院的帮助就连声夸好。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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