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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法院开展涉老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
发布时间:2013-10-12 16:47:15


    本网讯(陈志龙)  今年以来,福建省永定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专门成立涉老案件执行小组,开展专项清理涉老案件的执行活动,结合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展,该院己将58起涉及赡养纠纷等“涉老”案件执行到位,涉老案件执结率达87.3%,执行到位标的款20余万元,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称赞。

    在一起案件中,原告陈炳姑年逾六旬,因在一建筑工地做小工,在挑水泥浆时不慎从竹架上摔下受伤,当时立即被送往医院治疗。经鉴定,为”工伤“八级,“交通”九级。因与被告简某昌等人赔偿事宜一直无法达成协议,今年5月,将被告简某昌等三人告上法院。今年7月,永定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简某昌等三人共同赔偿原告陈炳姑10万元。

    因被告三人均未履行赔偿义务,于是,今年9月,经申请执行人申请,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局法官的积极努力下, 10月11日,在全国第一个“老年节”和第四个“敬老月”到来之际,福建省永定县人民法院顺利执行一起提供劳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执行局法官及时来到申请执行人陈炳姑家中,将执行到的10万余元赔偿款送到这位年逾六旬的老人手中,让老人感动不已。

    今年以来,该院依托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高度重视涉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结合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审判执行实践中,转变工作思路,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开展涉老“阳光关爱工程”活动,切实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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