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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惑”夫妻闹离婚 先后起诉被驳回
发布时间:2013-10-14 13:59:29


    本网讯(赵俊伟)  “70后”原本应成熟一些,没有想到,拥有一子一女的一对“70后”夫妻竟先后起诉对方要求离婚。10月12日,河南省南乐县法院审结此案,考虑到双方的孩子还在哺乳期,判决驳回离婚诉讼请求。

    郭红敏与肖同良经人介绍于2008年4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原本应和睦相处,但因家庭生活琐事发生过争执,甚至到了对簿公堂的地步。肖同良于2013年3月提出离婚,经法院做调解工作,撤回起诉。没有想到,郭红敏竟又于同年7月起诉请求离婚,而这次肖同良辩称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不同意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共同生活将近五年,并生育两个子女,双方已建立起一定的夫妻感情。原被告婚后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执,但并没有大的不可调和的矛盾。虽然原被告均提出过离婚请求,但法院考虑到双方的儿子尚在哺乳期,如盲目解除原被告婚姻关系,不利于家庭稳定、子女身心健康成长。故应给彼此一次和好的机会和时间,以期原被告能够和好如初。因此对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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