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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龙胜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重大团伙盗窃案
发布时间:2013-10-15 09:44:04


图为庭审现场

    本网讯(廖毅)  2013年10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某锋、凃某建、邹某宾、梁某硕等八人团伙盗窃案以及周某耀等三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该案案犯人数众多,盗窃金额巨大,在当地产生了较大的社会负面影响,收到群众广泛关注。

    公诉机关指控, 2012年7月至2013年3月间,以被告人李某锋、凃某建为首的盗窃团伙,采取秘密手段,先后七次盗窃广西龙胜华美滑石开发有限公司滑石矿,涉案金额高达127730元,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经济、生活秩序。被告人李某锋、凃某建、邹某宾、梁某硕、梁某义、梁某勇、龙某林、邹某雄八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潘某忠、周某耀、王某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当天有包括1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内共计150多名群众来到现场旁听该案。为确保该案顺利审理,该院申请调集了30名公安、法警维护庭审现场秩序,同时制定了详细的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将参与安保工作的人员分为押解看管组、值庭安检组、处理突发事件组、后勤保障组、机动组等五个小组,严防被告人串供、脱逃,正确疏导欲旁听人员,保证有序的庭审环境。由于该案涉案人数多,涉及犯罪事实多,案情复杂,庭审过程持续近1天。庭审结束后法庭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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