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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足少年法官爱 温情司法助成长
作者:梁珊    发布时间:2013-10-22 10:00:17


心理辅导

    自挂牌成立以来,广西容县法院青少年维权岗发挥关爱青少年成长的优势和作用,以司法审判为主要阵地,有效整合司法部门和相关组织的资源优势,积极探索新方法新载体,多渠道展特色地开展关爱青少年的系列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温馨判后语,感化失足少年心

   “生活中没有过不去的事情,只有过不去的心情。确实是这样,很多事情我们之所以过不去是因为我们心里放不下,比如被欺骗了报复放不下,被讽刺了怨恨放不下,被批评了面子放不下。大部分人都只在乎事情本身并沉迷于事情带来的不愉快的心情。其实只要把心情变一下,世界就完全不同了……”在给因强奸未遂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的小冬的判决书中,法官妈妈针对小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写上了这样一段寄语。小冬表示将努力改过自新,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一纸判决书象征着法律的威严以及对犯罪者的惩罚,一段法官妈妈判后寄语却满载着对失足少年的关爱与期望。容县法院在未成年人案件判决书中,引入法官判后寄语,用法律教育、用真情感化来挽救这些失足少年。

    心理辅导,引导失足少女走出心理阴影

    小夏是一个16周岁的花季少女,因交友不慎她无心向学,退学后因为贪玩与无知介绍与她一样退学的一个少女与他人进行性交易,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在小夏即将刑满之际,为了能让她放下包袱重新生活,青少年维权岗特意邀请了县关工委的常务副主任朱素霞在小夏父母的陪同下为小夏进行心理辅导。朱主任利用亲切问答的形式引导小夏深刻认识自己的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并从树立理想、父母关爱、法官关爱等方面对小夏进行心理辅导。临别前,小夏信心满满地对朱主任与法官表示感谢并表示出来后要重返校园认真读书,即使大家因为她坐过牢而另眼相看,她也不会介意,她会自立自强做个对社会有希望的人,不辜负大家对她的帮助和期望。小夏的父母则表示支持女儿的决定,一起帮助女儿继续走未来的路。

    案件宣判后,心理辅导员通过与少年犯面对面的谈心,消除了少年犯的心理阴影,并鼓励他们正确面对人生,传授给他们重返社会后的做人做事的方法,引导他们走向正途。心理辅导的引入,从心理层面上介入到失足少年犯罪后的内心活动,是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少年的一个有力举措。

    悉心帮教,帮助少年犯重返社会

    2013年三八妇女节来临之前,维权岗法官与县综治办、县妇联一起举办的“高墙内外手拉手”帮教活动,对关押在容县看守所的30多位女犯(一部分为未成年)进行一次回访,鼓励她们好好改造并送上节日问候。

    2013年中秋节前夕,青少年维权岗的法官们来到区少管所、容县看守所对判刑的少年犯、未成年在押人员进行回访帮教。这些孩子见到法官就像见到家人一样高兴,有些孩子敞开心扉对法官说,刚到少管所,心情不好,争取到的分数不多,每个月只得2-3分(分数影响到减刑),但在法官回访后,使得他们看到了希望,一个月增长到了8-9分,减刑的机会大了很多。

    创新方法,让青少年缓刑犯迷途知返

    容县法院为了使缓刑犯特别是青少年缓刑犯能在考验期中迷途知返,通过不断摸索,总结出“三心”工作法,建立了科学细致的回访帮教制度,把审判工作向后延伸,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建立准确详实的缓刑犯档案,并指定专人负责。档案详细记录缓刑犯的基本情况、罪名,刑期起止时间、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以方便联系、帮教,实行“精细帮教”。

    二是完善缓刑犯监督考察网络,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工作。对每一名缓刑犯发放缓刑考察记录簿,要求缓刑犯详细记录其本人学习、工作、生活情况,遵守管理规定,每月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派出所报到。

    三是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缓刑考察会。集中对缓刑犯进行法制教育,听取缓刑犯学习、工作、生活情况的汇报,了解他们的改造情况,以及思想认识的变化,引导他们学习业务技能,逐步走上生活的正轨。

    四是坚持定期考察和随机考察,法官回访考察和社会矫正相结合,对缓刑犯进行回访、帮教。与当地村民委员会、司法所、派出所等基层组织交换意见,全面了解对缓刑犯的管理情况,掌握异常思想苗头,适时进行心理矫正和社会帮教,并要求家属协助教育、监督,帮助他们重拾信心,顺利回归社会。

    2004年以来,容县法院共判处缓刑犯240多名名(包括少年缓刑犯),至今无一重新犯罪。



责任编辑: 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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