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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一时贪财入户盗窃 当庭痛哭悔恨不已
发布时间:2013-10-22 11:39:53


    本网讯(周靖凯)  “我对于自己所犯的罪行,感到十分羞愧和后悔,我请求法官能从轻处罚,给我重新改过的机会,我一定会以此为戒,重新做人。”在庭审最后,被告人小王(化名)泣不成声,流下悔恨的泪水,作了最后的陈述。近日,湖南省嘉禾县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这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

    年仅17岁的小王,是一个年轻帅气的小伙子,可是谁也不曾想到,他居然为了满足自己的贪欲,于2013年3月21日晚上在嘉禾县某单位住宿区内,对被害人龙某某家实施盗窃,在卧室盗得一粉红色索尼相机,在小王盗得相机逃跑时被龙某某及其家人抓获,并扭送到了派出所。后经嘉禾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所盗相机价值194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小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私人财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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