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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巴南法院:奏响少年审判温情“三部曲”
作者:王凯   发布时间:2013-10-14 10:46:44


    “没有不良的少年,只有不幸的少年。”这是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少审庭法官们最爱的一句“口头禅”。

    2009年以来,该院少审庭坚持“为了孩子,为了未来,为了希望”的理念,不断创新完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机制,倾情打造包括新生起点站、家长法制学习会,少年之家,爱心帮教会,社区诉讼帮扶队等在内的系统司法“希望工程”,亮点纷呈。

    据了解,该院在2009年4月,成立全国法院首个“少年之家”博客;2011年7月,被中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先进单位”,2012年6月,率先设立重庆首个涉诉未成年人专项救助金;两名法官获得“全国青少年普法先进个人”及“2012年感动巴南十大人物”荣誉称号。

    2012年8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吴继生副院长考察巴南法院少审工作时赞许说,“巴南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创造了许多具有借鉴意义的工作模式及经验,走在了全市法院系统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的前列。”

    新生起点 让失足少年渐渐实现人生梦想

   “我保证不与吸毒人员接触;保证到社区或专业医院进行戒毒; 保证按时上班,按时回家,不旷工;不进入娱乐场所;在缓刑考验期间不使用手机,把手机交父母保管;不向父母及亲属要零花钱,有钱及时交父母保管……”

    2013年6月19日,因容留他人吸毒被定罪的少年小勇,在巴南法院一笔一划地写着自己在缓刑考验期的保证书,也被其家人称为小勇新生的七条守则。

    1995年10月出生的小勇,是一名职高学生。在2013年1月至3月间,小勇在自家卧室多次容留他人吸毒,甚至自己也参与吸毒。

    在审理期间,巴南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庭长毛宏敏了解到小勇小学表现优秀,爱好广泛,画画最佳,获得过不少奖状,在中学阶段法制观念淡薄,接触到一些不良人员,不太听从父母管教约束,以致走上犯罪道路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缓刑期间,未成年犯由于没有工作,又不敢去上学,没有生活寄托的他们容易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毛宏敏介绍。为此,今年8月,巴南法院与区工商联共同挂牌成立“新生起点站”。这是全国法院系统首个旨在帮助缓刑和刑满释放的未成年犯重新就业帮扶的平台。

    据了解,“新生起点站”由该院与区工商联共同管理,实行法院推荐,工商联考察,企业参与的工作路径。工作人员首先对有意向提供岗位的企业,岗位情况进行审核,确保企业所提供的岗位及相应待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然后,工作人员组织企业、就业人员在“新生起点站”面对面沟通,本着双向选择,优先录取的原则,促成未成年犯踏上合适的工作岗位。

    如今,小勇在一家劳务公司施工工地上担任安全部管理人员。“白天上班,晚上住公司宿舍,按时领工资。”小勇说。

    据统计,该区已有12家企业表示愿意接收未成年犯。截至目前,已有6名16至18周岁未成年犯通过“新生起点站”成功就业。

    诉讼帮扶 让失足少年静静体会父母温情

    家住重庆武隆的18岁小胡在作案时尚未成年。从小父母因忙于生计,忽视了对小胡的教育。小胡初二时便辍学在家,整日与社会不良群体接触,终因犯盗窃罪被起诉。开庭期间,小胡的父母因为在外打工而无法出庭。

    在征得小胡同意后,巴南区合适成年人诉讼帮扶队成员吴洪兰老师作为他的“临时家长”出庭参加了诉讼。今年四十岁的吴老师在巴南区某技校任教多年,如今已是区关工委的一名爱心志愿者。

   “小胡,人的一生难免会走点弯路、错路,但是犯了错就得付出代价,这也是庄严的法律内涵所在。况且,现在你已经是成年人,应该学会去肩负起家庭责任、社会责任。希望你在改造期间能够痛改前非, 听从教导, 我们也会一直关注着你。”吴洪兰对小胡说道,在庭上,她还恳请法庭考虑被告人犯罪时未成年、文化水平较低、控制能力较差等情形,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一旁一直在低头聆听的小胡感动得不经热泪盈眶。

    记者了解到,今年6月18日,该院与团区委、区妇联携手组建了“巴南区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帮扶队”。该诉讼帮扶队由10名来自关工委、教委等部门有长期从事未成年人工作经验并热心未成年人帮教的人员组成。

    据介绍,帮扶队成员的主要职能是在开庭前进行社会调查,协助法官了解失足少年的成长经历、思想状况、性格品行、日常表现等,并对未成年犯进行心理疏导,帮助消除抵触情绪和对抗心理,搭建回归社会“心桥”。此外,帮扶队成员还要承担合适成年人责任,帮助当事人理解诉讼程序和有关法律知识,监督司法人员在诉讼中有无违法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行为,同时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等。

    少年之家 让失足少年慢慢品味心灵鸡汤

    在巴南法院有一个法庭有别于其他的审判庭,里面没有审判台,没有数字探头,也没有电脑。屋内放着一张很大的圆桌,正面的墙上写着“你的进步是我们最大的心愿”,两旁的展示栏里贴满了很多孩子的生活照片。墙角的档案柜中,存放着很多失足少年写来的信,天花板上的灯光温暖而明亮。这就是巴南法院设立的“少年之家”。

   “我们当初设立这个‘少年之家’的初衷就是想给失足少年一个重新认识和肯定自我的港湾,给他们一份心灵鸡汤。”毛红敏坦言。可她当时可能并不知道,这么一个不经意的举措已成为了全国法院系统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首创。

    2009年4月29日,巴南法院正式成立“少年之家”,并在新浪、网易上开通了同名网络博客。截至目前,已发布博文270余篇,点击量两万余次。

   “一个优秀的少年法官即是一位教师,更是一位导师,祝巴南法院的少年法官更上一层楼。”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总编辑刘桂明在博客上留言。

    据介绍,每一个失足少年离开法院时,随判决书、法官寄语一并发出的,还有一张小小的红色卡片------少年之家心连心卡。卡上面印有少年之家博客网址、邮箱和公开电话。

    很多孩子都会收好这张卡片,将来通过各种方式与“少年之家”保持着联系。

    这种联系不仅仅是在线上,实际上在少年之家,每个星期都会有包括爱心帮教会,家长法制学习会,“法官妈妈”答疑等在内的一系列活动。

    少年之家的法官不仅要请进来同时还得走出去。毛宏敏介绍,每年法院都要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学校、进看守所”活动,将法律知识直接传递到青少年和家长之中。像“院坝法制课堂”活动,每年寒暑假期间进行,已经连续开展3年,今年开展的“大善巴南法官校园巡讲活动”至今已经走进13所中小学校开展法制讲座,得到学生和家长们的肯定。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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