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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索中求变 在创新中求进 在实干中求解
——山东淄博中院推动执行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纪实
作者:黄强 张玉杰 张德忠   发布时间:2013-10-23 10:59:13


    “抓好执行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司法公正和权威……要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执行工作,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10月18日,在山东省淄博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推进会上,淄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尚龙江讲到。据悉,出席该次会议的还有淄博市委副书记周连华,各区县政法委书记,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等。

   “敢于发现问题、敢于正视问题、善于解决问题,在探索中求变,在创新中求进,在实干中求解,才能确保执行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才能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山东省淄博中院刘亚宁院长在会上强调。记者了解到, 今年4月,淄博市人大通过采取走访当事人、律师,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实地查看、听取有关执行工作的汇报等形式,调研了全市法院的执行工作情况,并作出了积极肯定的评价。淄博市人大常委会认为,近年来,全市法院立足破解执行难题,最大限度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在创新执行工作机制、规范执行行为、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依法执结了一大批生效案件,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08年以来,该市法院共新收执行案件72424件,结案72403件,执行法官年人均办案120件;其中,实际执结39291件,结案标的118.96亿元,实际执行率达到54.27%,执行工作连续五年在全省法院年度考核中位列第一。

    近年来,该院从建立“五项机制”入手,探索执行标准化建设,建立了“强制执行机制”,依法采取罚款、拘留、查封银行帐号、媒体公开曝光等多种措施,全方位挤压“赖账者”的生存空间;建立了“协调联动机制”,依托各级党委政法委牵头协调作用,实现政法各部门全力支持配合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建立了“挂牌督办机制”,对执行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定期通报、案结销号。对社会关注、重点疑难案件,实行领导包案、限期执结;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全面推行执法办案终身责任制、执法办案监督制和错案追究制;建立了“考核奖惩机制”,完善执行工作考评体系和奖优罚劣制度,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头,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同时,该院还坚持“三个深化”,不断提升执行向纵深发展,即:深化“责任担当”,强化服务发展,抓好涉重点项目建设、涉招商引资、涉农信社案件、涉党政机关案件的执行;强化保障民生,把保障群众债权实现放在第一位,加大执行力度,优化执行方法,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穷尽一切可以采取的手段。在财产查控、财产变现、限制出境、司法拘留、惩治拒执罪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提高实际执行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强化维护稳定,自觉将执行工作与定分止争、案结事了联系起来,提高开展执行和解、依法化解矛盾的执行能力。深化“从优待警”,优化教育培训、选人用人机制、营造良好的办案环境、关爱干警身心健康,培养执行法官和干警积极乐观、理性平和、健康向上的心态。深化“从严管理”,通过深入开展“接地气”大讨论大实践等活动,狠抓思想教育。

    该院通过建立完善执行信息公开平台,探索建立切实可行的执行差错分析机制和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查究机制,实现执行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发展。坚持从严治警、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加强对执行干警的正面教育力度的同时,采取岗位交流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出现违法违纪问题。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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