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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法院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案件执行
发布时间:2013-10-24 14:07:03


    本网讯(冉丽华)  10月23日上午,广西凌云县人民法院主动邀请2人大代表和2名政协委员到执行现场监督执行,成功执结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原告黄桂云和被告黄桂香系妯娌关系。因家庭纠纷,被告黄桂香将原告黄桂云打伤,后经法院审理,判决黄桂香赔偿黄桂云各种经济损失共计8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黄桂香不上诉也不履行赔偿义务。为此,黄桂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提高法院工作执行透明度,促进司法公正,10月23日,凌云县人民法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执行现场监督执行。在执行现场,执行法官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劝双方当事人应当以和为贵,妯娌之间应互谅互让,处理好家庭关系,维系家庭和睦。在经过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的思想工作下,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下,双方最终达成付款协议:被告黄桂香现场支付给原告黄桂云各种经济损失8000元,这起拖欠了两年之久的老案终于得以执结。

    今年以来,凌云县人民法院为不断推进“阳光司法”,提高法院工作执行透明度,多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群众代表亲临法院的执行工作现场监督执行。据统计,1-10月份,该院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群众代表参与案件执行6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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