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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掉下“大生意” 骗子扮双重角色诈骗经销商
作者:王杰   发布时间:2013-10-24 09:22:01


    为谋取不法利益,张新建等人冒充消费者与经销商签订某“福尔”牌地板买卖合同,同时又冒充该品牌生产厂家骗取经销商货款,非法所得20余万元。近日,江苏省泗洪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张新建等人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四年三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商机”竟是陷阱

    2011年11月18日上午11时50分左右,泗阳县古城装饰门市的赵老板的电话铃声突然想起,赵老板心想准是老婆的电话,一个上午都没生意,这可如何交代?一看号码不是家里的,赵老板嘀咕着,难不成是生意来了?

    还真被赵老板说对了,是来了生意,而且还是一单让赵老板终身难忘的“大生意”。打电话的是一个自称泗阳县看守所负责后勤的冯警官,说泗阳县看守所为迎接上面检查,有18套实木门和160平米的木地板要装,想咨询一下木地板和实木门的报价。赵老板说实木门1200元一套,地板要看品牌。冯警官说实木门套1200元可以,但是自己向上级报告时就报1400元一套,要赵老板开发票时就写1400元,结账时那200元就当回扣返还给冯警官。赵老板一一答应。接着,冯警官说,木地板要“福尔”牌的,看守所之前都是用这个牌子的,这次领导也点名要采购“福尔”木地板。赵老板也是实在人,店里没有这个牌子的,也就照实和冯警官说了。冯警官说没有“福尔”牌没关系,看守所之前装地板时是找泗阳开发区一个张老板买的,每平方360元,因为之前自己采购地板时报价报多了,被领导发现挨了批评,就跟张老板关系搞僵了,现在也不好意思再找他了,但联系方式还有,让赵老板和卖“福尔”木地板的张老板联系,价格方面好商量。然后,冯警官就把张老板的电话号码告诉了赵老板。最后,冯警官再三嘱咐赵老板上面检查是月底30号,一定要一两天内到货,否则耽误了检查自己会受处分。

    按照冯警官提供的号码,赵老板拨通了卖“福尔”木地板张老板的电话。听说要卖地板,张老板说自己和北京“福尔”木地板生产厂家订立的合同年初就到期了,现在自己开发房地产,不再卖地板了。如果真的要买这个品牌的木地板,自己可以把北京“福尔”木地板厂的销售部的号码给赵老板。赵老板连声道谢。

    “您好,这里是福尔地板销售部02号客服代表为您服务,请问您有何需要?”赵老板拨通“福尔”销售部了电话,接听电话的是一个声音甜美的接话员。

    一听就是正规大公司啊,赵老板心想。赵老板先询问了木地板价格,得到的答复是每平米220元,接着赵老板就提出要购买160平米的木地板。02号在详细询问了送货的地址后说,经过查询宿迁泗阳地区现在没有我们公司的经销商,之前泗阳县的经销商在经销合同期限届满后就转行搞开发了,如果要买地板的话需要从北京直接发货。发货的方式有快递托运或者班车托运,快递托运一般7日内到达,货到付款;而班车托运明天上午就可到货,但送货前必须先全额付款。

    一时拿不定主意的赵老板就打电话给泗阳看守所的冯警官,冯警官说一定要抓紧时间,要确保明天下班前到货,不然30号上级检查前就没办法完成装修了。赵老板说明天到货就得先付款,可自己一时还拿不出这35000多元钱。冯警官就说自己下午1点要去市里参加会议,让赵老板现在先付款安排北京厂家发货,下午3点上班时让看守所会计将18套实木门和160平米的木地板的订金(总货款的30%)送到赵老板店里,其中地板的价格都是按照360元每平米和赵老板结算的,让赵老板放心。最后,冯警官还说领导家正好也装修,木地板再多买120平米。也许是看见了“商机”,赵老板连忙东拼西凑将61660元货款汇到福尔地板厂家的指定账户,并给福尔地板销售部02号客服代表打了电话提醒发货。

    下午3点40分,赵老板左顾右盼,却怎么也没有等到送订金来的看守所会计。无奈之下,赵老板就试图联系冯警官,可是冯警官的手机却关机了,隐约感到不妙的赵老板又拨打了北京“福尔”地板销售部的电话,同样是关机。赵老板顿时发现自己被骗了,立即向泗阳县公安机关报了案。

    组团忽悠,接二连三得手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宿迁地区接二连三发生类似诈骗案件,泗洪、泗阳等地与赵老板一样被骗的共有6人。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发现,6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法如出一辙,怀疑属同一伙诈骗分子所为。2012年2月初,宿迁公安机关在河南省上蔡县、罗山县等地相继将张新建等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经过审讯,犯罪嫌疑人的诈骗行径才得以浮出水面。

    2011年11月至12月期间,张新建安排胡杰、范大志一起到江苏徐州、宿迁等地建材装饰市场收集当地销售木地板、木门的经销商电话号码。收集到号码后,由张新建、范大志等人先冒充当地看守所工作人员与当地经销木门、木地板的经销商联系,以看守所要装修,需要订购木门、木地板为名,虚构“福尔”牌木地板,与当地经销木地板被害人口头订立 “福尔”牌木地板买卖合同。在被害人查询当地无“福尔”牌木地板时,被告人张新建、范大志等人遂称看守所之前在其他经销商处购买过该品牌地板,因为拿回扣被领导发现了,就不与该经销商合作了,但仍存有该经销商电话,并让被害人与其虚构的当地“福尔”牌木地板经销商联系。随后,张新建、范大志等人又假冒当地“福尔”牌木地板经销商接被害人电话,称现在已不做地板生意,让其与虚构的“福尔”牌木地板厂家的联系。接着,被告人张新建、范大志等人再冒充“福尔” 牌木地板厂家接被害人打来的电话,并要求被害人先付款后发货,待被害人将货款打进其指定的银行卡后,胡杰等人遂将钱取走。

    经查,被告人张新建伙同被告人范大志、胡杰通过上述手段,先后在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泗阳县、宿城区等地作案6起,骗取他人货款人民币26万余元。

    为何总能忽悠到你?

    经过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诈骗手法并非滴水不漏,可是为何被害人却屡屡上当受骗呢?

    1、分工明确,环环相扣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新建等人有明确分工,犯罪嫌疑人范大志、胡杰主要负责到建材装饰市场收集当地销售木地板、木门的经销商电话号码;其中,范大志还负责购买受害人当地的手机卡,以便冒充当地看守所工作人员;张新建负责购买北京地区的小灵通,以便冒充北京地区“福尔”牌木地板厂销售部客服代表;胡杰另负责取款。

    2、准备充分,增强“信任“

    张新建、范大志冒充北京地区“福尔”牌木地板厂销售部客服代表时往往使用手机的魔音功能,将本为男性声音改为女性声音,冒充福尔地板销售部女性客服代表。为使受害人相信“福尔”牌木地板并非虚构,犯罪嫌疑人张新建还找人做了该地板厂的网站,网站中明确厂家地址为北京地区。犯罪嫌疑人人为河南人,为防止受害人疑心,作案时,犯罪嫌疑人均说普通话,每次作案前均从出租车司机处对当地看守所的地址及相关情况作一定了解,作案后手机及银行卡随即销毁。

    3、总以为天上能掉馅饼

    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冒充看守所工作人员给出的木地板价格360元每平米,而受害人从虚构的“福尔”牌木地板厂销售部客服代表处得知的地板销售价格为220元每平米,每平米140元的巨额差价成为受害人上当的导火索。

    4、有过诈骗前科,轻车熟路

    犯罪嫌疑人张新建于2010年在辽宁等地也曾诈骗他人,并被刑事拘留一个月。据其供述,自己在河南上蔡县、罗山县等地曾看到多人使用类似的诈骗手法实施诈骗。其选择江苏地区作案,主要是因为江苏地区富裕,上述诈骗手法还不曾出现,就想试试运气,反正轻车熟路。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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