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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东墙补西墙 算不清账包工头潜逃4个月被抓
发布时间:2013-10-25 14:45:33


    本网讯(彦明 严剑)  因为算不清账,导致承包的项目总是亏本,眼见无利可图,工人又急着追讨工资,情急之下,熊金关掉手机,选择跑路。

  昨天下午,浙江省海盐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人熊金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据悉,这是今年4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打击恶意欠薪犯罪行为”新闻发布会,公布浙江省执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以来,海盐法院审理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首案。

  熊金,今年61岁。20年前,他来到海盐务工,长期在工地做木工。随着经验和人脉的积累,他开始自己尝试承包一些工地的土木工程,然后组织工人做工,从中赚取差价。

  2011年8月至2013年1月,熊金先后承包了海盐县澉浦卫生院迁建工程、澉浦文广中心建设工程和澉浦新农村等建筑工地的木工工程。

  工程临近竣工,熊金结清了其中三个工地的工程款。但因为他承包的各个工地的工程不是同时开展的,工程款也并非同时拿到手,再加上个别工程款偶尔会有拖延,熊金常常选择“拆东墙补西墙”。

  “主要是因为我没有备用资金。我只能将结清的工程款用到没有结清的工地上,先给工人发生活费,一般每人每次发2000元,剩下的先欠着,想等到年底正式发工资时再补齐。还有一部分结清的工程款需要用来还债,因为之前为了给工人们发生活费,我借过钱。”熊金这样解释拖欠原因。

  由于工人们干活的时间长短不一,发放生活费的时间也不固定,而大字不识几个的熊金又没有亲自记账,弄到最后,他自己也搞不清楚到底欠了工人们多少工资。“结清的工程款除了发放一部分工人的生活费和用于我自己的开销外,还需要垫付新工程的材料款,我没有算好成本,所以承包过来的工程到最后要亏的。”熊金说。

  今年1月,工人们急着回家过年,多次向熊金催讨劳动报酬无果后,便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几天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熊金限期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

  “我承包的工程已经亏本了,如果再全额支付工人的工资,那我还得赔上五六万元啊。”熊金一盘算,决定卷款逃走了事。于是,他在一笔工程款尚未结算,并拖欠20多名工人工资共计40多万元的情况下,关掉手机,逃回老家。

  熊金逃跑后,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协调,由欠熊金29万元工程款的徐某拿出26万多元,代他支付工人的部分工资。

  今年2月,海盐警方将熊金列为在逃人员,并网上通缉。5月底,熊金在坐火车去新疆打工时被四川铁警查获,海盐县澉浦派出所遂派人前往四川将其抓捕归案。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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