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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30年林权纠纷难解 法院联动调解化民怨
发布时间:2013-10-25 14:41:56


双方当事人在法庭握手言和。

    本网讯(李高程)  10月25日,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联合有关部门成功化解了一起长达三十年的山界林权案纠纷。相邻而居,积怨30年的五个村民小组终于握手言和。

    从1988年起,田林县旧州镇南合村南角屯第五、六、七、八村民小组与平塘乡兴六村岩右屯,因相邻的1074亩山林土地发生纠纷。田林县人民政府进行了调处,但因双方意见分歧过大,无法达成协议。1995年11月,县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对争议地进行了处分。事后,双方对人民政府的决定都不服,分别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该纠纷跨越时间长,历史因素复杂,县政府又先后作出三次处理决定,一、二审法院各自作出两次判决,双边当事人均不服,始终各持己见,纠纷始终得不到解决,而且有越演越烈的趋势。

    今年10月初,旧州镇南合村南角屯4个村民小组再次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县政府的处理决定。10月25日,由法院牵头,会同县法制办、县调处办、旧州镇、平塘乡党委政府及涉及纠纷村的村干部在平塘乡人民政府会议室召集纠纷双方的村民代表进行调解。

    经过两天的调处,在工作组及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最终就纠纷土地的使用达成了调解协议。一起陈年老案在各方联合调解下,以最好的结案方式划上了句号。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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