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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徒携刀上门讨赌资被殴 一人伤一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3-10-25 16:14:04
本网讯(劳波涛) 一赌徒输钱后不服气,带刀上门向赢家讨要赌输的钱,双方发生殴斗,最终以一人受伤、一人获刑狼狈收场。近日,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黄进馨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2012年10月1日凌晨,黄进馨和鄂小军、滕锦旋在黄进馨开的自选商店内打扑克赌钱,结束后,赌输的鄂小军向黄进馨索要输的钱,黄进馨与鄂小军发生争吵,黄进馨欲将鄂小军拉出商店外时发现鄂小军拔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便夺下丢弃在路边。鄂小军不服气,返回家中要了一把尖刀冲向黄进馨,黄进馨用一把铁铲将鄂小军手上的尖刀打掉在地上,接着继续用铁铲朝鄂小军后背、腿部等处击打,将鄂小军左右肘、右腓骨打伤。 经鉴定,鄂小军右腓骨骨折属轻伤。案发后,被告人黄进馨主动到田林县公安局投案,并主动赔偿100元给被害人鄂小军,后被告人黄进馨的家属又赔偿给被害人7000元人民币,被害人鄂小军签订了谅解协议书。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馨进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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