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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男子盗窃成瘾 反复“光顾”同一家获刑
发布时间:2013-10-25 16:24:15


    本网讯(吴娟)  19岁男子连续盗窃三次,每次均是到同一家盗窃,第三次被屋主当场抓获。10月24日,江西省南城县法院审结了这起盗窃案,依法判决被告人敖锋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3年1月份的一天晚上,被告人敖锋窜至南城县建昌镇被害人谢晓家,从一楼大门左边未关的窗户爬入其房内,在厨房盗得一些面包、三十余根巧克力等食物,并在客厅装饰柜里的一金猪储钱罐内盗得零钱670余元。十余天后的一天晚上,被告人敖锋又窜至被害人谢晓家,从一楼后面厨房未关的窗户爬入房内,在厨房盗得一些小面包、巧克力、半箱王老吉、九瓶旺仔牛奶和香蕉等。以上被盗得的财物均被被告人消费和挥霍。2013年6月1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敖锋再次窜至被害人谢晓家,从一楼窗户防盗网爬上二楼阳台进入房间,再从二楼楼梯走到一楼准备行窃时,被刚回家的谢晓丈夫当场抓获。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敖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室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敖锋在实施第三次盗窃行为中被当场抓获而未盗得财物,该次犯罪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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