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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航班"诈弹"案一审宣判 被告人获刑三年
作者:吴贻伙 刘娟   发布时间:2013-10-28 09:28:27


    10月25日,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对今年2月发生在合肥骆岗机场的航班“诈弹”案(本报5月23日7版曾作报道)作出一审宣判,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被告人陈跃有期徒刑三年,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手机一部予以没收。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2月20日,被告人陈跃因琐事和女友陈某发生争吵,当晚陈某至合肥骆岗机场,准备搭乘22时的ZH9786航班飞往深圳,后该航班因故晚点至24时起飞。陈跃得知消息后,随即驾车从蚌埠赶来合肥。为挽留陈某,陈跃故意谎称飞机上有危险物品,导致机场启动应急预案,航班中途备降,对乘客和行李重新进行检查,航班延误,影响了正常的航空秩序和安全,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并造成直接损失8万多元。

    法院审理认为,陈跃的行为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陈跃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系自首,当庭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或酌情可予以从轻处罚,但其行为致使ZH9786航班备降,依法应予以从重处罚。综合陈跃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其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决定予以从轻处罚,但不宜适用缓刑。一审法院据此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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