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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少年交通事故中致残 多方努力终获赔偿
发布时间:2013-10-28 16:35:52


    本网讯(王洪波 马小松)  年仅8岁的小男孩本是花季年龄,但因一场车祸被大货车碾压不得不双腿截肢,这对一个普通农村家庭来说无疑是灭顶之灾。10月28日,陕西省紫阳法院调解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经过办案法官的多方努力,终于使受害的小武获得了应有的赔偿。

    2013年5月19日,家住紫阳县蒿坪镇东关村的陈强驾驶大货车行驶至蒿汉路19公里处时,将横穿公路的年仅8岁的小男孩小武撞伤,货车右轮从小武双腿碾压而过。后经医院全力抢救,小武保住了生命,但却不得不遭遇截肢的厄运。事发后,肇事司机陈强在支付了近8万元的医疗费后,因无力再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便带着妻子外出务工。小武的家人为筹借医疗费用,四处辗转,并向信用社贷了30多万元款。这对于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村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在向肇事司机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小武的家人一纸诉状将陈强起诉到法院,要求其赔偿小武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费用155万余元。

    按照规定,法院应收取18800元的诉讼费,但小武的家人在支付了巨额的医疗费用之后,已无力缴纳诉讼费。紫阳法院在了解相关情况后,迅速为其开通了绿色通道,及时启动了司法救助措施,缓交18800元诉讼费。得知肇事司机陈强已外出务工的消息后,承办法官在第一时间赶到被告陈强的的住所地,找到其父母,向其阐明利害关系,并通过陈强父母,联系到了远在广州的陈强妻子,在电话里,承办法官将小武的病情和案件的利害关系一一向其告知,并请他转告陈强,要敢于面对。同时,又找到被告所在村的村干部和被告的部分亲属,请他们一起做被告的思想工作。最终,在承办法官和众多亲朋好友劝说下,陈强从广州返回,积极为赔偿小武而四处凑钱。而另一方面,办案法官在了解到被告家庭经济状况也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又多次找到原告的监护人、代理人、以及所在村的村干部,请他们也考虑到被告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赔付能力,适当的作出让步。

  最终,在办案法官的调解下,陈强为小武凑了68万元现金,并及时交付给小武的家人。小武的家人也当场表示,自愿放弃对陈强的刑事责任追究,并当场出具了谅解意见书,双方最终握手言和。(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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