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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欲出国避执行 出入境处遭拦截无奈给付
发布时间:2013-10-29 08:45:18
本网讯(梁杏柳 罗彩萍) 购进钢材卖完后拒不支付货款,还想借出国旅游之名规避执行。10月25日,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通过公安局出入境办公室提供的线索,当场截住被执行人顺利执结案件。 2011年10月,陆明启得知一位朋友在建的商品房急需要一批钢材,于是告知朋友自己可以帮忙落实此事。随后,陆明启到柳州一家钢材公司购进一批钢材,并和钢材公司签订了买卖协议,明确规定先支付30%的货款,余下的70%的货款73500元一个月内结清。购进钢材后,陆明启马上将钢材卖给朋友用于建房,朋友接到钢材后将所有货款付给了陆明启,但陆明启却一直未把尾款支付给钢材公司。钢材公司经多次催促未果后诉至法院,经法院最终判决陆明启归还73500元钢材款给钢材公司。 陆明启认为自己是本地人,外地公司找不到他就会不了了之,对生效判决置之不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经过办案人员的调查,没有发现陆明启有财产可供执行,连他本人也没见到,案件一时进入僵局。 不久前,陆明启有可能出国旅游的信息传到办案法官处,不管信息的来源是否属实,办案法官及时到出入境办公室查询,发现陆明启确实办理签证出国旅行。2013年10月25日,陆明启再次来到出入境办公室等待领取签证时被当场拦截,并主动履行了全部债务。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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