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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色男强奸智障女一审被判六年半
发布时间:2013-10-29 10:24:20
本网讯(廖锐琼) 一男子用语言威胁的方式,三次强奸同村的智障女,最终恶行被揭穿,男子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彬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2011年6月份的一天中午,被告人陈彬兴经过甘某的房屋时,发现其一人在屋内摘花生,遂产生强奸甘某的歹念,窜入屋内从背后抱住甘某。甘某马上挣扎并欲呼叫,被告人陈彬兴立即用手捂住甘某的嘴,并用语言威胁甘某,将甘某拉到房间内强行对甘某实施奸淫一次。事后,被告人陈彬兴发觉甘某不敢将被强奸的事情告诉家人。于是,其趁甘某独处之机,在甘某家的牛栏及茅厕内又强行对甘某实施奸淫二次。今年3月18日晚19时许,被告人陈彬兴又窥见甘某一人在猪栏处喂猪,色心又起想再次强奸甘某,遂将甘某拉到她家的牛栏处欲实施强奸,后来被同村的陈某发现而强奸未遂。经鉴定,被害人甘某属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性自我防卫能力。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彬兴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强奸罪。根据被告人陈彬兴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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