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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法院闪电出击快速执结一起侵权案
发布时间:2013-10-29 10:55:50


    本网讯(谢思宇)  “您好,是湖南省嘉禾法院执行局吗?你们上次公告的被执行人王林华好像在广东一家银行有存款,请你们去核实一下。”10月22日上午,执行局的干警接到外地打来的一个举报电话。

    原来,电话中所说的王林华牵涉到的是一个恢复原状纠纷的案件。2009年12月,原告阳江晨鸣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嘉禾县田心乡一自然村签订了承包山地合同书。事后原告依合同约定对涉案林地300余亩进行了林道修筑、造林等工作,先后投入资金10多万。2012年2月被告王林华在涉案林地上侵权造林。原告起诉后,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10多万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王林华销声匿迹躲避执行,执行干警苦寻无果。

    “李局长,我们查到这两个账户开户行都位于广东清远市,可能王某某就躲在清远市打工。”执行局干警在接到举报电话后把第一时间核实的情况及时向执行局长李陶平进行了汇报。

  “走,我们马上行动,前往清远把两个账户全部扣划,以免夜长梦多。”于是,执行局干警在局长的带领下立马制作冻结扣划银行账户所需要的法律文书,马不停蹄地驱车远赴清远把两个账户全部冻结扣划,至此该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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