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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车祸索赔难 法官速调解民忧
发布时间:2013-08-20 14:45:27


    本网讯(贾佳)  载妻子驾驶车辆行驶的过程中,被他人车辆撞上,妻子受伤,一家人的生活一落千丈,而多次向肇事车辆及保险公司讨要赔偿款无果,最终,将两者告上法院。河南省南乐县法院采用快速调解机制,8月19日,该院审结了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用半个月的时间帮助夫妻两人拿到了赔偿款。

    2013年3月16日14时,在南乐县杨村乡支线许庄村南十字路口,郭宏康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由西向东行驶至事故路口,遇原告宋明尚驾驶本人小型普通客车载其妻子冯明修由南向北行驶,交会时双方车辆在路口相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原告冯明修受伤的交通事故。南乐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进行了事故认定,被告郭宏康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宋明尚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原告冯明修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冯明修鉴定为8级伤残,夫妻二人向郭宏康及保险公司讨要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但始终没有结果。

    无奈之下的夫妻二人将郭宏康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该案立案后,为了尽可能减轻当事人讼累,承办法官积极做当事人工作。向郭宏康及保险公司说明要将心比心,为原告多考虑一下,同时告知其如果判决,赔偿要具体多少,远比调解的多,而且有民一庭一些原判决书可以印证。对原告夫妻二人,承办法官对他们的遭遇表示同情,并强调要务实,尽可能一次性调解结案,免除来回奔波之苦,并能够尽快拿到赔偿款。

    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终于在开庭前双方达成调解意向,开庭后顺利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赔偿夫妻二人各项损失共计59000元,被告郭宏康赔偿施救费、评估费、鉴定费、保全费、车辆损失费等各项费用7900元,一场纠纷得以快速化解。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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