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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集体土地难过户 法官调解购地人获退款
发布时间:2013-10-30 15:34:22
本网讯(梁杏柳 罗彩萍) 一农民将集体土地的宅基地卖给他人后不能办理过户手续,被诉至法院后仍不归还欠款。10月30日,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经过调解并顺利执结此案。 2010年2月11日,廖家锡把一份宅基地卖给了廖吴宗,廖吴宗当天就把买地款35000元支付给廖家锡。当廖吴宗拉砖欲起房子时,遭到当地村委和村民的干涉。廖吴宗到乡镇的国土所了解后才知,这份宅基地是集体土地,不能办理转让过户。廖吴宗要求廖家锡退还35000元,但是廖家锡始终不肯退还。廖吴宗遂诉至法院,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廖家锡归还廖吴宗35000元。判决生效后,廖家锡没有主动把钱还给廖吴宗,还扬言要把这份宅基地再卖给他人,双方的矛盾也进一步恶化。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找到廖家锡,告知不执行裁判的后果,为他分析当前这块宅基地存在问题,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做思想工作。10月30日上午,执行法官组织双方见面,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案款35000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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