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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现场交流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3-10-31 11:18:25


与会人员参观诉讼服务中心大厅

    本网讯  10月30日上午,三门峡市法院系统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现场交流会在灵宝召开。三门峡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本立,灵宝法院院长卫秀萍等出席会议,6个基层法院分管诉讼服务中心的分管院长及相关庭室负责人以及灵宝法院部分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河南省法院对“诉讼服务中心提升工程”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以及具体安排和要求,同时介绍了各个基层法院对有关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方面的亮点和优点:湖滨法院,与银行统一结算,方便群众交费,同时为群众提供复印资料服务,并实行诉前保全;陕县法院制作了监督台,公布院有关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并且与148诉调对接,效果很好,人员配置定位高;义马法院重视调解室的环境气氛,大大提高了调解的成功率;渑池法院展示诉讼服务中心的整体规划,具有后发优势,有战略眼光;卢氏法院对找不到银行的群众派人专门陪着去交费,这是司法为民的体现;灵宝法院的电子触摸屏可以方便群众自助计算诉讼费,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科技含量高。

    会议指出了全市六个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一是思想认识不够统一;二是还存在基础设施很差,便民措施不够完善的状况;三是人员的数量和素质与上级的要求和工作的任务还不相适应;四是服务功能不完善;五是规章制度不健全。

    对产生上述不足的原因,会议要求:一是基础设施要到位。要以灵宝法院为榜样,健全电子屏幕、触摸台、诉讼指引、安检门、导诉台等基础设施,在设计规划方面,向灵宝和渑池学习,高起点、高标准、具有前瞻性,动作要快、力度要大、标准要高。二是便民措施要完善。便民措施实际上是诉讼服务中心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诉讼服务中心重在服务,核心是服务,所以要在便民措施上多下功夫。三是队伍建设要加强。要把既具备业务知识、法律知识、法律素养,还有服务态度,有做好群众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的同志充实到诉讼服务中心,做好窗口工作、示范性工作,为法院整个审判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四是要提升服务功能。要按照省院的要求去做,在省院要求的功能的基础上,只要是便民的、有服务的措施,都可以创新。五是思想上要重视,认识上要提高。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必要性首先是省院的要求,其次是法院的门面窗口,同时是与新一届中央领导的治国理念思维思路一致。

    据了解,为树立司法新形象、满足群众新需求、完善审判权运行新机制、提升司法能力新水平的高度,灵宝法院建设了集诉讼服务、纠纷分流、矛盾化解三大职能为一体的“门诊式”综合性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了诉讼引导、立案审查、诉讼费缴纳结算、司法救助、判后答疑等9个服务窗口,初步实现了真正的“一站式”服务功能,让来访者真切感受到人性化的关怀,拉近了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同时优化“软件”建设,从知识结构、年龄、工作经验等方面科学配备工作人员;建立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文明接待等一系列制度和行为语言规范,不断强化功能提升。在不断充实完善做好9项基本功能的基础上,诉讼服务中心强化立案审查工作的前瞻性和基础性,主动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使审判执行人员第一时间掌握案件相关信息,助力案件审判质效提升。同时,强化预立案和委托调解制度,积极畅通司法调解与社会法庭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渠道,力争将小额、简单的纠纷化解在立案阶段。

    该院诉讼服务中心投入使用近3个月来,共审查立案1062件,诉前调解37件,为11名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4.53万元,发放司法救助资金0.76万元,化解重点信访案件6起,指导自助查询、法律答疑诉讼群众1200余人,工作质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在全市法院树立一流诉讼服务品牌,荣获“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受到各级领导充分肯定,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好评和欢迎。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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