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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借款赖账 家中老父代偿债务及利息
发布时间:2013-11-04 15:17:09


    本网讯(史少华)  儿子不讲信誉,在外欠他人借款竟赖账拒不履行偿还义务,家中的老父看不下去,最终用颤抖的双手替其支付,并负担了诉讼、执行费用和迟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期间的债务利息。日前,江西丰城法院顺利地执结了李国华诉陈贵保民间借贷纠纷案。

    2005年至2007年2月3日,陈贵保在上海市打工期间累计欠上海朋友李国华借款人民币23000元及利息2000元,李国华经多次催讨无果后向丰城法院起诉要求陈贵保立即付清并负担讨债费和诉讼费用。法院经审理后于2010年5月17日依法缺席判决被告陈贵保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付清所欠原告李国华借款23000元及利息200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458元。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陈贵保一直在外躲避,并在主审法官长期与他沟通协调中屡次借故拒不兑现承诺。被执行人陈贵保的父亲陈心荣见状过意不去,于2012年2月27日自愿担保分期履行还债义务,且于当日履行7000元。2013年7月15日,陈心荣在担保到期后未履行担保责任,经法官协调无效。李国华于同年9月10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1月4日,陈贵保68岁的父亲陈心荣带着21718元(陈贵保欠款本金16000元、利息2000元、迟延履行判决期间的债务利息3000元、案件受理费458元、执行费260元)来到法院找到执法官,用颤抖的双手把钱交给法官,同时连称自己没有把儿子教育好,给法院添麻烦了,还造成另外两个儿子责怪其偏心。至此,该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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