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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别墅做景观未经许可移栽红豆杉判三年
发布时间:2013-11-04 09:09:08


    本网讯(潘卫平)  为新建的别墅做景观,男子在未取得林木采集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移栽红豆杉被判刑。近日,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被告人张贤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贤斌为自己新建的房屋周围搞绿化,在为取得林木采集许可证的情况下,分别于2012年1月、3月、4月在浏阳市小河乡、万载县白良乡等地盗挖6株红豆杉幼树。经鉴定,涉案6株树木树种均为南方红豆杉(幼树),属国家一级保护植物。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贤斌以盗窃的方式采伐六株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南方红豆杉,其实施的行为触犯了盗窃罪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应从一重罪处罚。被告人张贤斌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未经办理合法手续,擅自采挖南方红豆杉树进行移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且情节严重。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张贤斌的行为属移栽,不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意见于法不符,本院不予以采纳。被告人张贤斌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后果,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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