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任秀丽) 11月4日,陕西省长武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张露的父母一次性获得赔偿金350000元。
2013年7月16日10时0分许,被告李涛驾驶被告王军所有的陕D4566东风牌重型自卸货车沿长宁公路自北向南行使至11KM+021M处,在右转弯后采取制动,致车辆侧滑失控横于路面并向前横滑,在横滑过程中车辆前部将站在路边的张露撞到,致张露当场死亡。
法官接收这一案件后,经过调查了解到案件的相关情况,死者张露大学毕业不久,正在某医院实习,张露的父母到现在都没办法接受女儿离开的事实,情绪都比较激动,而且被告车主王军的赔偿态度不积极,也不明确,一度还很难联系到。法官了解到车主王军是乾县人,多次传唤其来法院,他故意以各种理由推脱,因此法官多次去乾县家中多方寻找,并给其做工作:交通事故的发生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事情,既然已经发生,那就要积极面对,尽快解决问题,逃避不是办法,张露一个妙龄少女就这样香消玉殒,作为她的父母是多么的痛心,所以积极赔偿对她的父母是一个心里安慰,对自己也算是内心赎罪。因为王军的车也投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所以法官也将甲保险公司和乙保险公司的相关人员传到一起,给他们做工作,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王军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应积极配合法院,尽快给死者父母一个交代,甲保险公司和乙保险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也明确表示愿在保险范围内合理并积极赔偿死者家属。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达成上述调解协议,看着张露父母渐渐远去的背影,法官感到如释重负。(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