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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姑遭人调戏恼羞成怒 下手过重被判缓刑
发布时间:2013-11-05 09:38:50
本网讯(黄中州) 广西德保一名年轻的农村妇女在农田劳作时,被在相邻地干活的男子用言语进行调戏,恼羞成怒的女子随即用扁担殴打该男子,由于下手过重,该男子被打成轻伤,女子也因冲动受到了法律制裁。近日,广西德保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故意伤害案,判处被告人梁艳妮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经查明,2012年12月27日16时许,被告人梁艳妮在自家农田干活时,被在相邻地干活的被害人宋凯程用语言对其进行调戏,随后两人发生口角,梁艳妮恼怒后,持扁担殴打宋凯程,造成宋凯程的右尺骨下段骨折。经法医鉴定,宋凯程身体的损伤程度为轻伤。案发后梁艳妮家属已赔偿宋凯程的各项损失4700元,并取得宋凯程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艳妮因琐事与被害人宋凯程发生口角,被告人梁艳妮恼怒后,持扁担将被害人打致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本案事出有因,案发后,被告人及家属已赔偿宋凯程因伤害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在庭审中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有从轻处罚情节,对被告人量刑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危害社会,决定宣告缓刑,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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