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黄赫思) 每周的二、四、六晚上九点,广西百色市中山二路某小巷内总有10多名人员准时聚集,看上去像是在等人。后经公安机关调查,该地设有“六合彩”投注中介,10多名聚集人员是在等待开奖。近日,广西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赌博案,被告人赵芳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被告人赵芳从2011年香港“六合彩”第132期起,利用香港“六合彩”外围码在右江区中山二路建设银行旁小巷内,利用自己经营的商铺向附近的“阿钢”、“阿宏”、“小妹”等人(均身份不明)收取“六合彩”外围码投注进行赌博。赵芳将收取的投注单据转投给一叫“哥隆”的男子(身份不明),从中抽取9%至11%不等的金额。至2012年3月10日晚上,公安机关到赵芳的商铺中查赌时,现场查获赵芳接受香港“六合彩”外围码2012年第24期的投注单据及往期投注单据共70张,作案工具诺基亚手机1部及电子计算器1个。至被公安机关查获止,赵芳共接受投注49期,聚赌40人,牟取非法收入人民币77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芳无视国家法律,聚众赌博,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败坏良好的社会风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公诉机关指控赵芳犯赌博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赵芳能主动预交罚金,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经上诉后二审法院百色市中院裁定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