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龙蓉蓉) 虽说现代社会男女平等,但在有些人心里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依然根深蒂固,南丹县城关镇一女子因连续生育三个女儿,备受夫家冷落,不堪忍受而起诉离婚。近日,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调解审结了该起案件。
2002年初,家住广西大化县的原告杨乐乐与家住广西南丹县城关镇挽白村的被告姚俊军相识不久后就开始了同居生活,双方于2003年4月1日生育大女儿姚宜,因婆婆一直希望有个孙子,于是两人又决定生育二胎, 但是第二胎生下来还是个女儿,2006年7月13日二女儿姚尔出生。连生了两个都是女儿,婆婆的脸色开始变得难看起来,不断对原告各种冷嘲热讽,而被告亦开始对原告显露出了不耐烦的神情。为了能实现婆婆的愿望,让家庭和睦,原告与被告商量生个男孩,但是事与愿违,2008年6月16日原告生下第三胎依然是个女儿,这让婆婆气得不行,认为原告断了姚家香火,对原告恨得直咬牙,被告也觉得原告太“没用了”,因女儿上户口上学需要,原、被告于2010年12月21日补办了结婚登记,这样一来,婆婆抱孙子的愿望彻底落空了,于是一家人开始各种刁难原告,甚至于还动手打原告,原告整日以泪洗面。因受不了无情的家人,原告于2011年8月外出打工至今,期间被告不闻不问,为了结束这段痛苦的感情,原告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法院受理案件后,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法官耐心劝解,希望两人能看在三个女儿的份上,好好维护整个家庭,但双方都表示以前的感情回不去了,看到双方决心已定,法官只好尊重他们的选择。最终,经法官从中协调,双方调解离婚,三个女儿均由被告抚养并随其生活,原告承担一半的抚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