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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几十年情人"情变" 六旬老汉报复成窃贼
发布时间:2013-11-07 11:01:34
本网讯(韩冰) 因情人突然不再与自己联系,六旬老汉为报复情人入室行窃。黑龙江省萝北县法院审结了这起因情感纠葛而引发的盗窃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孙义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 被告人孙义与被害人周珍年轻时便相识,尽管双方都有各自的家庭,却多年来一直保持情人关系。自去年起,周珍忽然不再与孙义联系,孙义因周珍不继续与其相好而心存怨恨。这天,孙义来到周珍家,在楼道窗台的铁盆下找到房门钥匙,遂进入室内,将1个金手镯、1枚金戒指、1条金项链和现金人民币2,300元盗走。孙义盗窃之后,又心生悔意,用变声电话打给周珍,告知其首饰藏匿地点。 黑龙江省萝北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案发后,被告人能主动返还赃物,认罪态度较好,可依法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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