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程雪艳) 为满足自己的兽欲,变态色魔竟然专挑下晚自习时间在小区内或路途中守候下晚自习回家的女学生,一年间强奸六名女学生。2013年9月22日,江西省玉山县人民法院对该起强奸案件进行了宣判,被告人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现年20岁的程某,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务工。2011年10月的一天22时许,被告人程某在玉山县冰溪镇日安小区,见到被害人郑某某下晚自习回家,便持刀从后尾随,欲同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当郑某某上楼梯时,程某从后面持刀架在郑某脖子上威胁其不许讲话,致使郑某不敢反抗,在程某松开手准备同郑某发生性关系时,郑某趁其不注意,快步往楼上跑,并大声喊叫,程某便逃离现场。2012年11月21日21时许,被告人程某在冰溪镇三清广场附近看见被害人戴某(未成年)骑自行车往兴达小区方向驶去,便从后面快步尾随,伺机向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当戴某把自行车推到楼梯口旁边的柴间内时,程某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进到柴间,关上房门,持水果刀架在戴某脖子上威胁其不要讲话,强行进行口交,之后又进行了强奸。以这样的方式,在2012年9月份一天的22时许、在2012年10月12日22时许、在2012年10月份的一天21时40分许及2012年11月5日22时许,被告人程某分别对另五名女学生进行强奸,但均因意思以外的原因未得逞。
法院认为,被告人程楠使用暴力手续,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其中一起强行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属强奸既遂,另五起由于被告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强奸未遂。鉴于被告人程某涉案五起强奸系犯罪未遂,根据程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