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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约见“温情”网友 轻信少女被迫失身
发布时间:2013-11-08 08:49:00


    本网讯(黄梦雪 欧江平 欧彦崔)  广西环江一“90后”少女喜欢QQ交友,一次轻易地与一位网聊不到半年的“网络蓝颜”见面,却给她带来巨大的伤痛。近日,广西环江县人民法院对该起强奸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黄国全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现年29岁的黄国全,2012年8月初以“梁规”自称与梁某通过QQ认识,但梁某并不知道黄国全的真实姓名,在现实中也未见面。2012年9月1日20时,梁某与好友一起到离家十余公里的东兴街玩耍,当晚欲返回家又没有车,一时想到网上“温情厚道”的同乡网友,当时也没想那么多就电话叫黄国全凌晨3时驾驶摩托车到某路口迎接。当接送返程至梁某家交叉路口时,黄国全提出到梁某家睡觉,梁感觉不对立即下车欲走,黄国全用手抓住梁某头发不让其走,并威胁说:“我摩托车上有刀,你还喊多,等下我拿刀砍死你。”凌晨4时,黄国全驾驶摩托车将梁某拉至安山村路口对面的山洞里,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国全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奸淫妇女,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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