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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前家庭斗殴刺死他人 罗家三兄弟领刑
发布时间:2013-11-08 09:05:45


    本网讯(刘厚起)  俗语说“退一步海阔天空”,但罗姓三兄弟与张姓两兄弟却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引发一场家庭斗殴,罗石根因防卫过当刺伤张胜并导致了其死亡。近日,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故意伤害案件,罗姓三兄弟分别领到相应刑罚。

    1998年1月6日下午,张清文、张胜父子到万载县岭东乡去收购冬笋,同样经营冬笋的罗华根上前询问价格。因张清文与罗华根在上一年因争抢冬笋货源发生过矛盾,所以张清文非常不满,两人遂发生口角,随即张清文殴打罗华根。罗华根跑回家,并大喊:“张清文打人了。”罗华根的兄弟罗石根听见便拿了一把杀猪刀和哥哥罗秋根跑来帮忙。张胜见状就近在罗华根家屋檐下拿一把挖笋用的斧子,与罗石根、罗秋根对打。罗石根、罗秋根被持斧子的张胜追打,退到一菜园篱笆处,张胜持斧子将罗石根左腿砍伤,罗石根无路可走持杀猪刀刺了张胜一刀,随后逃离,张胜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经万载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张胜系被他人用尖刀类利器刺杀心脏大出血死亡。罗华根于2011年11月22日到万载县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审理过程中,罗石根、罗华根、罗秋根共同赔偿了被害人家属损失人民币13万元,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罗石根、罗华根、罗秋根参与和张清文、张胜的打斗,在打斗过程中,罗石根持刀刺中张胜的心脏,致张胜死亡,罗石根、罗华根、罗秋根的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系共同犯罪。因罗华根向张清文探问收笋价格,遭到张清文的追打,罗石根在张胜持斧子追打他,并被张胜砍伤大腿的情况下,持刀刺中张胜心脏,致其死亡,属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对罗石根、罗华根、罗秋根应当减轻处罚。罗石根具体实施了伤害张胜,致其死亡的行为,系主犯;罗华根、罗秋根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当对罗华根、罗秋根减轻处罚。罗华根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罗石根、罗秋根能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因张清文和被害人张胜的过错引发本案,且罗石根、罗华根、罗秋根积极赔偿了被害人家属损失,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以酌情对罗石根、罗华根、罗秋根从轻处罚。罗华根、罗秋根犯罪情节较轻,且有悔罪表现,可对二人适用缓刑。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罗秋根和罗华根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罗石根有期徒刑三年。



责任编辑: 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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