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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惑男子初恋再婚女 感情受挫获万元分手费
发布时间:2013-11-08 10:40:08


    本网讯(李 定)  扬照密四十岁初涉爱河,一往情深的他本以为结了婚就可以幸福到永远。可爱情这门课总是难以意料,婚后三载,自己的初恋女友也是自己爱人向法院起诉要求与他离婚。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田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就处理了原告杨家秀与被告扬照密的离婚纠纷执行案件。

    扬照密是村里出了名的老实人,年近四十从未谈过恋爱。也正是看中他的为人,同村姑娘杨家秀于2005年刚结束了自己第一段婚姻不久,就拖媒人持礼物到扬照密家提亲,表明只要男方愿意入赘到女方家,就马上结婚登记。扬照密考虑到自己年纪已大,又没什么经济基础,再加上家人及亲朋好友的说服下,于是同意入赘到女方家。双方于2005年11月1日登记结婚。婚后,扬照密便到杨家梅家上门落户,双方一同照顾女方年迈多病的母亲的同时,还一起努力筑起了一栋火砖混泥土结构单开间一层平顶房的爱巢。然而,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因性格差别过大,双方矛盾逐渐凸显。后面,杨家秀索性带着与前夫所生的孩子到百色市打工,与扬照密分开生活。扬照密甚是无奈和委屈,老实木讷的他只能默默承受妻子的各种不满,可终究还是无法阻止爱人离去的心。2009年4月7日,杨家梅向田阳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为无法证实感情确已破裂,同年9月22日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2012年7月24日,杨家梅再次起诉到法院要求与扬照密离婚,法院调解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后,同年12月14日,法院作出判决:准予原告杨家梅与被告扬照密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归杨家梅所有,由原告支付被告扬照密财产补偿11000元。判决生效后,杨家梅没有履行补偿义务,无奈之下扬照密只好向法院申请执行。

    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经多方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杨家秀在市里打工多年,有一定的存款,完全有能力履行义务。于是决定从她的思想工作做起,还重点向他反映申请人扬照密的各种不容易。最终,杨家秀认识到自己确实有不对的地方,而且之前扬照密确实也帮自己照顾了年迈的母亲,深感有愧于对方。于是,双方在执行法官主持下达成和解。在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被执行人杨家梅当场拿出补偿款8000元给申请执行人扬照密,扬照密也爽快答应余下的3000元就当作给杨家梅与前夫的小孩当生活费,答应不再追偿。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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