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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中院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3-11-11 13:36:41


喀什中院法官正在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维护群众利益”专项宣传活动

    本网讯(王伯明 陈辉)  穿着合法担保公司的外衣,以有高额回报,大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旦投资无法追回,可能导致群众倾家荡产。2013年11月8日,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走上街头,开展了“打击非法集资、维护群众利益”专项宣传活动。

    随着喀什经济开发区的设立,各种小额信贷担保公司也随之出现,他们以高额回报吸收公众存款,这种看似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其实隐藏着不少陷阱。为了使人民群众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活动,增强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地区中院刑事庭根据地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开展了此次活动。活动期间发放宣传资料180余份,接受咨询30余人。非法集资活动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大众吸收资金的行为。多数非法集资涉案金额大、涉及受害群众多,涉及面广,具有较大的危害性,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致使参加集资群众蒙受经济损失,极易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活动中,喀什中院刑事庭法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身讲解等方式,向群众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社会危害性,为喀什特区建设发展营造良好金融秩序起到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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