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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女子半年行骗560万潜逃5年后获刑十年
作者:游春亮 吴萏    发布时间:2013-11-11 14:41:49


    深圳一女子谎称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短短半年竟疯狂行骗560万,近日,由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诈骗案,被告人蔡某珠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2005年10月至2006年4月,蔡某珠为骗取他人财物,谎称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能够在10天内至2个月内归还本金并支付10%-30%的高额利息。为骗得被害人信任,蔡某珠前期借取小额资金并按时归还本金且支付高额利息,之后频繁借取大额资金,并编造资金周转紧张、生意不好等理由搪塞被害人,为取出骗来的钱,蔡某珠借用他人商店账户转账、取现。

    蔡某珠作案时年仅19岁,长相单纯,看似老实,容易取得被害人信任,加上前期能够按期支付小额本金及利息,被害人对其更是深信不疑。在短短半年时间里,蔡某珠从被害人王某、潘某、袁某、胡某、叶某、邱某6人处共骗走人民币561.63万元。2006年4月底,蔡某珠携款潜逃。

    2011年12月,在潜逃5年后, 蔡某珠趁着公安机关的清网行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希望得到从宽处理。虽然蔡某珠有自首情节,但其未能退还赃款,给被害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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