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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伽师县法院“接地气”服务群众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3-11-11 11:43:34


    本网讯(赵剑琪)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伽师县人民法院把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选派5名优秀干警到乡村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

    落实诉前调解工作机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针对当前农村地区多发的离婚案件、相邻纠纷等民事案件,该院依托8个乡镇和2个社区的诉前调解点,积极探索多元化调解方式,最大限度地通过调解方式处理民事案件,通过“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即时调解、预约调解、房前屋后调解、田间地头调解”等形成了多角度、全方位协调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将658件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一线,有效地避免了矛盾激化,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促进了社会和谐。同时,干警积极送法下乡,对当前农村因征地拆迁、土地平整等所引发的各类问题提供法律上的指导,平息矛盾,为促进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落实巡回办案工作机制,把各项便民措施落到实处。该院针对偏远乡村群众打官司不便的问题,加大巡回办案力度,组织法官到偏远农村开展巡回审判216场次,把巡回法庭开到乡村社区、农家庭院、田间地头,现场调解、现场开庭,尽可能地当场化解双方当事人的隔阂。并借助“风情、民俗、民风”释法解惑,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少了当事人来回的奔波之苦,极大方便了当事人的诉讼。

    落实服务群众工作机制,把群众的事办好办实。该院干警主动进村入户宣讲党的政策和法律知识,探访民情,了解民众所需,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的建议,利用自己的职业优势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对家庭情况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将全院所有干警与农户结对子,按照已确定的“双到”责任制进行联系帮扶,采取“一户一策,一人一策”的办法,认真制定帮扶方案和落实帮扶措施,促使农民增收。重大节日购买面粉、清油、大米和农资等价值3万余元为困难老党员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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