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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法院关注“夕阳红”积极化解涉老纠纷
发布时间:2013-11-11 11:45:31


    本网讯(刘红连 曾秋德)  “谢谢法官!第四季度赡养费有着落,我过冬不用愁了。”11月8日,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办案法官驱车60余公里到该县大山深处,为82岁的欧阳大爷送去了1500元赡养费纠纷案款,解决了老人入冬御寒的燃眉之急。

    近年来,吉安县法院在处理涉及老年人维权纠纷案件工作中,从关爱老年人的角度出发,坚持以人为本,采取多项人性化措施,积极化解涉及老年人的矛盾纠纷,充分维护和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撑起一片蓝天。

    该院开通老年人维权特殊立案窗口,实行电话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保证当天申请,当天立案。对来法院咨询和起诉的老人由专人负责接待,提供法律咨询和导诉。在审理执行涉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案件过程中,为到法庭求助的老年人代写诉状,代办立案,同时对行动不便、路途较远的老年人登门办理立案手续。

    该院大力开展涉老案件巡回审理,方便老年人的诉讼。针对老年人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的情况,该院法官及干警主动与基层干部联系,到农村村委会大院、街道、社区、厂矿或当事人家中,实行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当庭宣判,就地送达法律文书,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该院加大简易程序的适用力度,快审快执,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对老年人的维权案坚持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实行快审快执。对赡养、抚养、财产分割、赔偿、劳动报酬等涉老案件,及时、耐心调解,对不能及时调解的,充分运用先予执行的法律措施,切实保障老年人的生活不受影响。

    该院积极实施司法救助,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起的诉讼,全部实行减交、缓交、免交诉讼费的救助措施。对他们需要聘请律师,主动与法律援助中心联系,要求法律援助中心提供免费法律服务,使无钱或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打得起官司。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涉及老年人维权纠纷案件31件,已全部审结,并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落实司法救助,缓、减、免交诉讼费1.1万元。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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