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高程) 俗话说,聪明反被聪明误。自以为聪明,假扮农户夫妇佯卖大米,绞尽脑汁欲想用假币换他人真币,怎料未得逞即双双入狱受罚。近日,田林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持有假币案。韦名与高芬夫妇分别被判处刑罚。
盘江县里高镇板六村韦名与高芬夫妇从他人处购得119张伪造的佰元人民币。2013年6月7日,韦名夫妇一拍即合要到田林县等地使用假币。8日上午,韦名夫妇来到田林县城,为了换取他人真币,两人先到菜市场,在卖大米的摊点用真钱购买两袋大米,然后将这些大米拉到街上推销转卖,目的想在转买大米时,如果有人付给票面壹佰元一张的情况下,就先把钱收在手上,随后伺机用原来事先准备好的假币调换手中的真币,然后找个借口要求对方另换别的钱,对方要是不注意照做了,假币换真币就成功。可是当天,韦名夫妇卖得了几次大米,买米的人都没有出具一佰元一张的票面,没有机会调换假币。当天下午,一无所获饥肠辘辘的韦名夫妇来到田林往隆林方向约五公里处的路边寨子吃粉充饥时,被“从天而降”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全部缴获119张佰元票面假币。
田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韦名与高芬明知是伪造的人民币而持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持有假币罪。韦名与高芬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是初犯,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判决,韦名犯持有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高芬犯持有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