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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检察院创新机制提高发现反渎线索能力
发布时间:2013-11-14 10:41:45


    本网讯(李国民)  江西省吉水县检察院针对渎职侵权案件发现难的问题,创新机制,切实解决渎职案件线索发现难问题,力求打破案件数量“瓶颈”,有力推动反渎职侵权工作深入开展。去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案件线索6件,其中有关部门移送2件,举报2件,自行排摸2件。

    据了解,该院加强反渎局与院有关业务科室的联系,注重从业务科室办理的案件中挖掘线索:从侦监、公诉部门了解有关诈骗、偷税漏税、滥伐林木、制假售假、非法占地等案件,看是否发现隐藏在其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线索;从民行、公诉部门了解有关民事、刑事抗诉案件,看是否存在法院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情况;从反贪部门办理的贪污、挪用公款案件了解是否存有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

    2011年7月,该院公诉科在办理胡某生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中,审查发现胡某生为办理假户口,曾多次向县公安局黄桥派出所民警曾某水行贿。承办人员敏锐觉察到可能隐藏着渎职犯罪,并将线索移交反渎局。经深挖细查,该院立案查处了公安干警曾某水收受贿赂,滥用职权一案。

    该院通过“走出去”,到企业、农户家摸排线索。该院到金滩、开发区等工业企业较集中的区域查看,了解其排污情况,看是否有排污不善造成污染的状况;到乌江、阜田林带较集中的地区查看是否有滥砍滥伐林木现象;到田间地头查看是否有乱征乱占土地现象。这些现象的发生,往往与行政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有关,以便检察院及时了解现象背后的渎职犯罪线索。

    2011年5月,该院反渎局干警走访乌江一农户时获悉,林业承包商刘某方和徐某鹏在获得林业采伐许可证后,疯狂采伐树木,而林业工作站根本不管。该院经过缜密侦查后,发现乌江林业工作站副站长刘某和职工李某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致使森林资源遭受重大破坏,立案查处了刘某和李某玩忽职守案。

    此外,该院还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该院加强与公安、法院、审计、工商、税务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协调、畅通、快捷的案件线索移送和情况反馈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注意从新闻媒体曝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中发现线索;到财政、国土、发改局、规划局、建设局等单位座谈,了解县内重点工程项目名称、投资方、投资金额、资金来源、工程进度、资金拨付、利用等情况,力争从中发现渎职犯罪线索。

    2013年3月,该院反渎局在收到县公安局一份去年的年度总结时发现,公安局在2012年7月破获了一起火腿加工厂老板收购4210公斤死因不明猪肉加工成腊肉出售案。检察干警察觉其中可能隐藏着渎职犯罪,经过艰苦细致的侦查,立案查处了吉水县工商局干部彭某、贺某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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