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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法院以“六个一”倡导节约文明
发布时间:2013-11-18 15:29:37


    本网讯(申富东)  为了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号召,认真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部署,进一步规范法院机关的公务消费行为,降低司法运行成本,提高司法效能,新疆岳普湖县法院党组要求全院上下要树立节约意识,建设节约文化,倡导节约文明,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风尚。

    培育一份心,做到脑中的节约。牢固树立厉行节俭、人人有责的思想观念,坚持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真正把有限的资源用在科学发展、服务民生上。

    节约一度电、一杯水,做到手上的节约。使用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时,尽量减少待机消耗,做到人走电断;在光线正常情况下,办公室白天禁止开灯,如光线不足确需开灯时,必须做到人走灯灭,坚决防止“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坚决避免“长流水”现象的发生;涮拖布时尽量放小水流,刷洗结束立即关闭水源。

    节约一滴油,做到脚上的节约。严格加强公车使用管理制度,禁止公车私用;提倡短途一般非紧急性公务活动,尽可能不乘坐公车;科学的核定单车油耗定额,采用定卡定车加油;安全驾驶,实行车辆定点维修和定期保养,减少机件损耗,降低油耗。

    节省一粒米,做到嘴上的节约。公务接待不超标准安排食宿,以自助餐为主,不搞宴请,不上烟酒,严格限制陪客人数。

    节约一张纸,做到眼上的节约。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严格控制文件印刷数量;充分发挥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作用,尽量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减少纸质文稿传递;提倡双面用纸,对使用过的复印纸进行再利用,切实减少纸张消耗。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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