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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法院:执行案件送到家 法官为民暖人心
发布时间:2013-11-19 14:10:04


送款现场

    本网讯(杨晓亮)  “真是太麻烦你们了……”11月15日,陕西省延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将5.45万元执行案款送到申请执行人张志辉的家中时,他激动之情溢于言表,情不自禁地眼睛里闪着泪花,连连致谢。

  2008年8月18日,张志辉被李海华雇用干粉刷工作,在干活期间,工地起吊吊壶上的钢丝绳断开,使吊在半空中的吊架与吊壶及装满水泥浆的手推车一同砸下,正好砸在张志辉的身上,致使其身受重伤。经法院判决,雇主李海华向张志辉赔偿10.45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海华向张志辉支付5万元后,一直推诿拒付剩余案件款。无奈之下,张志辉只能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张志辉现年51岁,属三级残疾无劳动能力,家中除一老父亲外,再无其他亲人,生活十分艰苦。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立即找到李海华,经过法官的耐心劝解,最终李海华同意支付。11月15日案件款到位后,执行法官想到张志辉现在生活十分困难,遂立即驱车将执行款送到张志辉的家中,遂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近年来,延长法院对老弱病残及边远山区道路不便的当事人主动上门送款到家,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据统计近年来延长法院累计上门送款40余次,款项多达100余万元,赢得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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