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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聚会遇"女神" 男子起色心两次将其强奸
发布时间:2013-11-20 09:32:40


    本网讯(陈毅清)  生日聚会上见到唐芯之后,被告人钟新文即对这位“女神”日夜思念,不料这思念最终却演化为强奸。近日,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2012年7月份,被告人钟新文在被害人同学何芳的生日聚会上认识了唐芯,后钟新文多次将唐芯约出玩耍。2012年9月20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钟新文将唐芯带至新田县龙泉镇“海悦宾馆”307房间休息。期间,被告人钟新文对唐芯诉说其内心的思念之苦,并说唐芯是他的“女神”,随即用手抚摸唐芯身体并去脱唐芯的内裤,唐芯用右手抓住内裤,左手推开钟新文的手,并叫被告人钟新文不要“搞”她(指发生性关系),被告人钟新文说:“就搞一下而已,不会有什么事的。”随后强行将唐芯的内裤脱下,在唐芯不愿意的情况下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2012年9月22日至23日期间,钟新文多次打电话、发短信约唐芯玩耍,唐芯因害怕钟新文对自己不利,不得已答应赴约。9月23日下午16时许,钟新文以唐芯亲戚的名义从唐芯就读的学校将唐芯接走。9月24日凌晨3时许,钟新文将唐芯带至新田县龙泉镇“阳城宾馆”302房间要求和唐芯再“搞一下”,于是以同样手法再次强行与唐芯发生了性关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新文以胁迫手段违反被害人意愿强行与唐芯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法院依照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钟新文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随案移送的Cooco牌滑盖手机一台,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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