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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余农民工薪水被拖欠 诉至法院讨回公道
发布时间:2013-11-20 13:44:31


巡回法庭现场。

    本网讯(侯苹英 郝耀华)  11月19日,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在滑县产业集聚区一处建筑工地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河南高院民一庭庭长司晓森、安阳中院院长程慎生、副院长王韶方在滑县法院院长李亚锟的陪同下参加旁听。工人日报、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河南法制报等十余家新闻媒体的记者现场采访,数十名农民工参加旁听。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5月,原告王某等23人在被告谢某的带领下,到被告中国某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山东省滨州高新铝电项目提供劳务。2012年1月工程结束后,两被告尚欠原告23人524705.5元劳务工资。

    法院审理后认为,两被告拖欠农民工工资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遂当庭判令两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支付23名原告工资款524705.5元。宣判后,原告及被告谢某表示不上诉,被告中国某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表示上诉。

    河南全省法院开展集中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活动以来,滑县法院高度重视,始终把此类案件做为重中之重,秉承快立、快审、快执、快结的原则,不断优化服务内容,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2009年以来,该院共审执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106件,结案标的额950余万元;仅2013年以来审结该类案件437件,结案标的额600余万元。

    滑县法院领导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提醒农民工朋友“有据、及时、依法”维权,即提供劳务时要签订劳动合同,避免纠纷发生后缺少证据;提起诉讼要尽可能早,避免找不到被告人、查不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维护权益要走法律途径,避免行为过激造成不良影响。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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