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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为尝野味设网狩猎致人死亡获刑一年
发布时间:2013-11-20 10:35:00


    本网讯(童平华 刘红连)  2013年春节前夕,家住吉安县油田镇的罗东根本想到山上搞点野味过个好年,于是私设电网狩猎,结果野兽没捕到,却电死了行人,使自己身陷囹圄。11月18日,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罗东根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2月2日,被告人罗东根私自在其自然村附近一深山“桐子倒坑”处架设了1000余米的电网铁丝,并设置了升压报警器,用于狩猎。被告人罗东根认为这深山老林晚上不会有行人路过,于是当晚7时许接通电网电源。第二天凌晨0点5分,升压报警器报警,被告人罗东根心中窃喜,以为捕到了野兽,遂前往电网沿线查看,一看吓一跳,发现路过的被害人罗林海已经被电死在电网旁边。后来,被告人罗东根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最近,被告人家属和被害人家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东根以私设电网的危险方法过失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综合被告人罗东根的犯罪性质、社会危害程度、认罪态度以及与被害人达成的谅解协议,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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