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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天猫上购买枪支配件 组装后打野猫取乐获刑
作者:王春 晋宣   发布时间:2013-11-21 14:09:47


    李某爱好手制枪支,通过网络论坛,在“天猫商城”卖家的帮助下,购买枪支部件并偷偷制作两只手枪,数只野猫、山雀不幸成了枪下亡魂。近日,浙江省丽水市缙云法院审结了这起非法制造枪支案,被告人李某一审以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李某今年37岁,缙云县宫前村人,没有固定职业,喜欢上网逛贴吧、论坛。

    2012年4月,一个偶然的机会,李某在某猎坛上看到有人发帖,讨论如何打猎,如何安装枪支。天性爱玩好动又酷爱枪支的李某顿时来了兴趣,立即注册账号加入论坛。经过几天的摸索,他发现这家论坛的人气很高,只要有人发帖提问,就一定会有人回答,可能是版主,也可能是网友。为了掩人耳目,论坛里的提问与回答都十分专业,每种枪支、部件都有自己特殊的“代号”。

    李某根据论坛里的教程,列出了制作枪支配件清单,如击锤、燕尾导轨、弹簧、枪管等,让他犯愁的是这些配件都属于违禁品,在哪里可以买得到呢?

    同年6月底,李某终于在一个帖子里到了网址,打开后发现是“天猫商城”的一家商铺,但该商铺卖的却是汽车配件。于是他通过“阿里旺旺”聊天工具与卖家取得联系,一番对话后,认定对方的确是枪支配件贩卖商。双方谈妥价格后,李某直接将款项打入了对方账号,不久便收到了他所需要的枪支部件。

    枪支组装完毕后,李某便前往附近的山上试枪。一天时间,数只野猫、山雀变成了李某的枪下亡魂。

    2012年8月,李某又购买并制作了一把气枪赠予其表兄。

    2012年9月,李某之妻发现柜子里有一把手枪,询问后方才得知真相。在妻子的劝说下,李某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了其违法犯罪事实。经公安机关鉴定,该枪支是以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且具有杀伤力。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国家有关枪支管理法规,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擅自组装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综合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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