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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法院执结一起涉及30余名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布时间:2013-11-21 14:01:44
本网讯(贾成宇 靳剑锋) 11月14日,河南省永城市法院执行局长聂平带领执行局干警远赴郑州,经过连续五天的查控,终于成功扣划被执行人泰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宏公司)的存款106190元,一起随时引发信访的涉及三十余个农民工案件圆满画上了句号。 2009年5月8日,泰宏公司承包了永城市2009年乡道改造工程第15段的公路改造工程,被执行人田素芹之夫贤书林在该工程中参股(后贤书林死亡),二人要求申请人兰希民为工地路基提供劳务,兰希民组织三十余人的施工队进行施工。后经核算,共欠兰希民等人工资98000元,兰希民书写“今欠兰希民工程队工人工资合计玖万捌仟元。欠款单位:河南泰宏房屋营造有限公司,欠款人:田素芹”欠条一份,田素芹在欠条上按手印予以认可。兰希民代表三十余农民工向永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判决,田素芹、宏泰公司共同偿付兰希民劳务费98000元。判决生效后,田素芹及泰宏公司均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兰希民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立案后,正值河南省高院组织开展“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办理”活动,永城市法院高度重视,院长江长涛亲自参与制定执行方案。经多方查找,被执行人田素芹没有执行能力,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执行干警多次到郑州要求泰宏公司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泰宏公司拒不配合。兰希民看到案件没有进展,便与三十余名农民工到法院大门口,要求尽快执行本案。江长涛院长立即召集执行干警,共同商讨执行预案,并指示聂平局长,穷尽一切手段也要将本案执行,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聂平局长带领执行局干警驱车赶到泰宏公司所在的郑州,查询其账户,由于其账户太多,又比较分散,而且好些账户并无资金,查询难度较大。执行干警经过五天不间断的查询,几乎查遍泰宏公司在郑州的所有账户,终于查询到泰宏公司的存款,并顺利将其扣划。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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