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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召开研讨会探讨小额诉讼实务问题
发布时间:2013-11-21 14:36:01


研讨会现场

    本网讯(张凯甲)  为进一步推进河南省全省法院小额诉讼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确保全省小额诉讼制度的全面实施,11月20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部分法院小额诉讼实务问题研讨会。郑州、洛阳、周口、信阳、安阳五个中级法院,巩义、偃师、郏县、平顶山湛河区、汤阴、滑县、襄城等9个基层法院的相关负责人参加研讨会。河南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李宏伟研究员、郑州大学靳建丽教授应邀出席会议,并做精彩点评。省法院民一庭庭长司晓森、副庭长张宗敏参加会议,会议由民一庭副庭长卢红丽主持。

    会上,与会同志围绕“小额诉讼程序适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小额诉讼程序的启动和程序转化问题”和“小额诉讼案件的审理程序和救济程序”等议题,结合小额诉讼审判工作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障碍各抒己见,交流彼此的意见和建议。就省法院《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结合当地审判实践,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修改意见。

    会议指出,小额诉讼程序作为一种法定程序,今年已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该项制度的实施对于快速化解纠纷、及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审判效率、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为提升全省民事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供了机遇和制度保障。全省法院在审判实践中要积极适用这一程序。做好对当事人的释明和诉讼引导工作,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全省各级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和法官,要高度重视小额诉讼工作的开展。一定要从体制、机制、组织、人员和物质保障等多方面、全方位保证小额诉讼程序的健康运行,将作风优良、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高、调解水平高、具有多年民事审判经验的法官充实到小额诉讼工作的审判第一线,并且加强指导和监督,切实提高小额诉讼案件的审理质量。全省法院要将小额诉讼工作与正在开展的全省法院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认真排查能够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充分发挥小额诉讼制度一审终审、快速便捷的优势,以最快的速度、最简便的程序依法从快办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各地法院有好的典型案例和新闻线索要及时沟通、联系,加强教育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关爱、关心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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